《1980我的文艺时代》

第341章 为什么要这么写(2/3)

>  最近他从燕师大毕业,已经成为了人艺的正式职工。

  “根据林为民长篇历史《大明王朝1566》改编,人艺青年编剧穆森创作的话剧《大明王朝1566:嘉靖与海瑞》于昨日晚在首都剧场进行首演……”

  穆森看着自己的名字被铅字印在报纸上,心情激动,这种感觉与昨天在首都剧场看海报上的署名时还不一样。

  这一刻,他真真切切的意识到,林老师拒绝署名所代表的含义。

  恰好这时林兆华走了过来,拍了拍穆森的肩膀。

  “小穆!要出大名啦!”

  确实!

  随着《大明王朝1566:嘉靖与海瑞》公演影响力和口碑的逐渐发酵,穆森的名字在燕京的戏剧界和文化界很快便红的发紫。

  甚至开始有报纸开始找到院里,提出采访他的要求。

  穆森犹豫后,选择了拒绝。

  “为什么?”于是之不解。

  因为林老师就很少接受媒体采访。

  这话他肯定不能跟于是之说,他估计自己要敢说,院长就敢喷他一脸。

  你敢跟林老师比?

  “《嘉靖与海瑞》这部作品的成功,是建立在巨人的肩膀上,我个人的贡献并不多。”

  穆森的谦虚让于是之欣慰的点了点头,“小穆,伱这个心态是对的。不过也不能妄自菲薄,这部话剧你的贡献同样居功至伟。”

  于是之越是这么说,穆森越不想接受采访。

  林老师都没接受采访,我接受采访算怎么回事?

  于是之颔首道:“你能有这样的觉悟也是好事,那这次就算了。等以后你独立完成了作品,我们再接受采访!”

  《大明王朝1566:嘉靖与海瑞》的公演,再次在燕京的话剧界和观众群体当中引发了热潮。

  尽管林为民并未在编剧栏署名,但没有人会小觑他的作用。

  但凡看过原著的都知道,《嘉靖与海瑞》这部话剧能够如此成功,与的好底子密不可分。

  但这些热议和关注跟林为民并没有太大的关系。

  花了几天功夫,中文版的《燃烧》终于写完了。

  恰在此时,林为民接到了来自米国的国际长途。

  打电话的是乔森·威廉姆斯。

  半个月前,林为民的英文版《燃烧》从纽约达科塔公寓寄出,几天后乔森收到了书稿。

  这一个多星期,不仅是他,包括兰登书屋的资深编辑,已经把《燃烧》的书稿看过了不止一遍。

  意见很统一,这部如果出版的话,可能不是一部会大卖的畅销作品,但作品极具思想性,得奖的概率很大。

  林为民的前几部,因为是引进的关系,所以几乎和米国文学奖项无缘。

  这次《燃烧》的出现,倒是让乔森和兰登书屋看到了一个机会。

  出版社的运营逻辑实际上是差不多的,除了赚钱这件事本身,最重要的就是所能创造和产生的影响力。

  显然,如果能捧出一位在米国具有强大影响力的中国作家,对于兰登书屋来说是非常有利的事。

  只要《燃烧》这部能够一两项米国主流文学界的大奖,那么林为民立刻就会摆脱在米国“作品红人不红”的现象。

  到那个时候,兰登书屋凭借多年和林为民的合作关系,一定会赚的盆满钵满。

  “是的,林,编辑们一致不看好这部的前景。”

  “但我相信你,你有成为世界级作家的能力和天赋。”

  “在我的力排众议之下,公司决定了出版《燃烧》这部。”

  “就是版税分成需要协商一下,我觉得……”

  林为民打断了乔森的话。

  两人打交道好几年,乔森这货鬼精鬼精的,嘴里没有一句实话,见到空子就想钻,林为民对此心知肚明。

  所以压根没给乔森砍价的机会,“版税不用谈,你们愿意出版就出版,不愿意出版就算了。”

  这就叫一力降十会!

  电话那头,乔森郁闷了半天,最后无奈道:“林,你可真不是个好的谈判者。”

  “但我是个好的合作伙伴。”

  两人结束了通话。

  乔森打算下个月来国内一趟,不仅是要签署《燃烧》的出版协议,还有续签《霸王别姬》的出版合同。

  当初兰登书屋和林为民签署的出版合同年限是五年,如今已经过去了四年时间。

  《霸王别姬》经过四年的销售,销售曲线异常的稳定,兰登书屋可舍不得放下这条稳定的现金流。

  正好趁着这次《燃烧--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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