你当律师,把法官送进去了?

第162章 质问!法院,你什么态度!?(3/4)

.…那就可以签委托书了.…”

    “这个官司不是太难,如果不是出现什么其他特殊情况的话,一般来说是没有什么问题的。”

    现在的问题是,对方已经进行了控告,要求张大虎进行赔偿。

    张大虎则是是作为被告方,需要律师出庭。

    这个案子的话,没有什么太多的纠纷。

    苏白也大致询问了张大虎的庭审诉讼意向,那就是希望对方败诉。自己能不赔钱,能够还自己一个清白。

    剩下的则是交由了自己全权代理负责。

    了解完这些以后,苏白让李雪珍将委托书取过来,并且逐条的向张大虎解释了委托书中的内容。

    在确认完毕以后,张大虎签认了委托书,全权代理。

    签订委托书以后就很简单了。

    接受委托,准备开庭事宜,进行庭前调解。

    由于这场案子是民事诉讼的问题,南都DC区法院依法进行了开庭前的调解。

    .

    ….

    与此同时。

    陈美霞,也就是倒地的老太太。

    不知道在和谁进行着通话。

    “对对对.…压根不是这么回事,我就是被他推倒的,他必须要赔我钱。”

    “对嘛!”

    “他就不赔钱,能说的过去吗?一个老太太,我还能自己摔倒啊!你也不想想,如果不是他推的我,他怎么会那么好心把我送到医院,并且垫付我的医疗费用?

    好啦好啦,你就安排安排,就麻烦你一次。”

    “嗯,行,挂了。”

    挂断电话后,陈美霞盘了盘手中的珠子。

    .

    ….

    DC区法院调解室内。

    长方形桌子,苏白一方坐在左侧,而对方坐在右侧。

    对方一行人七八个人气势汹汹。

    调解员位于中间的位置,缓缓开口:“先介绍一下各方的身份信息。”

    “原告方是陈美霞,以及陈美霞的亲属,大儿子李壮,二儿子李军,诉讼代理律师是江都江平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萧峰。”

    “被告是张大虎,诉讼代理律师是南都白军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苏白。”

    “原告的诉讼理由是,被告张大虎,无意碰倒了陈美霞,造成了陈美霞的严重损伤需要赔付医疗费用和精神损失费用。”

    “.….….”

    陈述了大概两分钟后,调解员继续开口:

    “现在各自的身份信息都已经介绍完了,大家都没有什么问题吧?”

    苏白:“没有。”

    萧峰:“没有。”

    “好!”

    调解员看着陈美霞,然后点了点头:

    “法院对于这个案子开始进行调解。”

    对于这种调解的话,苏白是懂法院的。

    肯定是向着弱势的一方,尤其是像这种稍微基层一点的法院,让当事人忍忍让让就过去了,给弱势方赔点钱。

    但凭什么?

    张大虎做好人好事还有错了?

    赔钱?

    赔钱是不可能赔钱的!

    和苏白想象的一样,但又有一些不一样,调解员直接开口:

    “被告.…原告这边的话是向你索赔40万元,包括医疗费用,精神损失费用以及后续的治疗费用。”

    “你这边的话,能不能接受这个40万元的赔偿?如果不能接受的话,最低能接受多少赔偿?二十万行不行?”

    “人家老人家不容易,各退一步行不行?”

    苏白:????

    不是,你说这话是什么意思啊?什么叫做我们能够接受多少的赔偿?

    你是在逗我吗?

    调解是站在双方的诉求之上进行调解的。

    原告也就是陈美霞,想要让张大虎赔钱。

    但是张大虎不愿意。

    调解员根据证据来划分责任,像这种对方没有明显证据的一般来说,最多说给个几千块钱了事。

    因为法院方面不想弄得那么难缠,可能会让当事人吃点小亏。

    但是.…

    这个调解员就TM离谱了。

    什么叫做对方索赔40万元,接受最低的赔偿额度是多少,20万元行不行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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