你当律师,把法官送进去了?

第339章 被告方,一个两个三个.…小李:妙啊!直接上诉领导部门!(2/4)

和工商管理部门不作为。

    为什么这么起诉?

    因为当事人的女儿,在某一家超市购买了一袋零食。

    在吃完该零食后,出现了严重的腹泻和其他情况。

    到医院一检查,检查出了食物中毒的现象。

    所幸就医及时,后续没有太大的问题。

    但是医生说如果送晚一点,可能会造成一些紧急的情况。

    这种情况谁不心急?

    在当事人找到该超市讨要说法时,该超市没有任何的表现。

    负责人就几句话:“伱怎么证明是吃了我们的零食出了事的?”

    “出了超市以后,我们对于我们的卖的东西概不负责,你说不定是吃了什么其他东西,造成的食物中毒。”

    “你是不是想讹我们超市?”

    就算是当事人拿出了相关的证明后,超市的负责人也就一句话:

    “有本事就去食品监察部门和工商部门告我们去!”

    后续的情况就是,当事人不仅找了食品监察部门和工商部门,还找到了卫生部门。

    食物过期属于食品监察部门和工商部门管理。

    出现了食物中毒的情况,则需要找卫生部门反映。

    当事人一连找了这三个部门,然而出现了互相踢皮球的情况。

    卫生部门说:

    “食物中毒的确归卫生部门管辖,但是由于食物过期,应当按照食物过期处理,让其先去找食品监察部门和工商管理部门。”

    其他两个部门又以:“食物中毒归卫生部门管辖。”

    再次踢皮球,来应付当事人。

    总结来说,就是来来回回的踢皮球。

    当事人因为这件事情跑了将近一个月的时间,这件事情硬是没有任何的进展。

    最后当事人实在受不了了,提起了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。

    将超市和行政部门一起告上了法庭。

    最终的结果是一审败诉。

    现在正准备再次提起诉讼。

    并且在此期间还有一个关键点。

    当事人在打一审官司的过程中,通过了解发现。

    食物中毒的不只是他女儿一个人,还有八,九名的小朋友,年龄都在3到8岁。

    了解总结到这些的时候,苏白微微皱眉。

    两名以上食物中毒已经算作群体性食物中毒。

    现在又涉及到了婴幼儿,这种危害性不言而喻。

    对于这种事情,行政部门不作为?!

    是互相踢皮球不作为,还是不愿意承担相关的责任,故意推卸责任的问题?

    如果属于后者,那么已经涉嫌到了行政违法的情况。

    .

    ….

    北都分所办公室内。

    当事人肖平军,来到办公室内看到苏白后,走上前:

    “苏律师,你好.…”

    “你好.…”苏白主动握起了肖平军的手。

    肖平军望着苏白,表情有些激动:

    “苏律师.…”

    “这个案子我找了很多律师,很多律师不愿意接这种复杂的行政案件。”

    “没有办法,在一审的时候我只找了个小律师。”

    “现在准备再次提起诉讼,听说北都的律师在行政官司方面有高水平。”

    “于是就来了。”

    “我喜欢在网上看一些庭审和法圈情况,也知道苏律师你是国内的顶尖律师。”

    “想着到北都的分所来试试。”

    “没想到这个案子竟然是苏律师你承接的!”

    “苏律师.…这一次要多劳烦你了!”

    苏白笑着开口:“不劳烦,先聊聊这个案子的具体情况吧。”

    “好好好.…”

    简单的寒暄过后,几人坐下来,开始了解这个案子的具体情况。

    其中,苏白最关心的是,在这个案子当中,八九名幼儿食物中毒的真实情况。

    要知道.…两人以上食物中毒已经算是群体性事件了。

    这个案子中涉及到了将近十名不到十岁的幼儿!

    幼儿涉嫌食物中毒,而且是群体性。

    相比于其他情况的食物中毒来说,属于情节严重。

    并且已经涉及到--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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