> 沈长风羽玉眉微拧,“小词儿是属狗的吗?”
谢锦词愤然地松了嘴,瞄见少年白皙的手背上印着一圈浅淡牙印,这才满意地眨眨眼睛。
她翘起嘴角,正要去盛面,却看见牙印处渗出了丝丝血渍。
她惊慌抬眸,对上少年颇有深意的桃花眼。
“小哥哥,我不是故意的!我,我明明没有用多少力气呀,怎么就流血了呢?”
小姑娘拉着他的手,语气诚恳迫切,更多的却是疑惑。
她真的没有使劲,可怎么就咬出了血呢?
沈长风不紧不慢地收回手,“妹妹可知错?”
谢锦词点点头,“对不起……”
少年忍住笑意,用另一只手弹了下她的脑门,“那便罚你明早也煮阳春面。”
谢锦词忙应了下来。
少年坐回到长凳上,想了想,又道:“夫子布置的课业,你也得替我做了。”
谢锦词把面端上桌,不假思索地点头答应。
刚应完,她就后悔了。
虽然她是书童,可也不应该给小哥哥做课业啊,小哥哥是要参加科考的人,这种本分的事情,怎能别人代劳?
小姑娘的忧虑全写在脸上。
她想开口回绝,但一想到自己咬伤了小哥哥的手,就内疚得什么话也说不出口。
沈长风无声勾唇,不动声色地把受伤的手藏在小姑娘看不见的地方。
若是再被她多看一眼,恐怕就要发现他手背上的伤明显与牙印无关。
这样将错就错,也挺好。
大司马的嫡亲外孙女,注定是要留在他沈长风身边,将来为他所用的。
少年抬眸看向对面的小姑娘,桃花眼底似有远山春水,隔着江上青烟,朦胧醉人。
却又看不真切。
翌日,谢锦词早早起了床,蹲在池塘边洗衣裳。
天气寒凉,池水刺骨,冻得小姑娘小手通红。
晾晒完衣服,她的双手一点知觉也没有了,颜色也由赤红变成了深紫。
她轻轻搓了搓手,放在唇边哈了口热气,又马不停蹄地赶往小厨房生火煮面。
昨晚她把小哥哥的手背咬出了血,她答应要煮面给他吃的。
而当她拎着喷香的食盒进屋时,里间拔步床上的少年仍旧还没起来。
小姑娘颇为无奈,只好蹙着细眉去叫他。
好不容易伺候沈大爷洗漱完,她又脚不沾地去给屋外石阶上的翠色植物浇水。
沈长风一边吃面,一边看着小姑娘进出忙碌,桃花眼里满是玩味。
谢锦词在花盆边蹲下,用晶亮的黑眸打量那小小的植株。
这段时间,它似乎长高了不少,原来不足六寸长的茎干,现在已经接近十寸了,椭圆的叶片也宽了两圈不止,翠色的茎丫上零星挺立着淡绿的花骨朵。
小姑娘轻柔地抚摸还未长好的花苞,唇角翘起弯弯的弧度。
这是她亲手浇灌的植物,她看着它一天天长大,早与它有了感情。
“这是伽蓝,又称长寿花,拿它给老太太做寿礼,最合适不过。妹妹可要精心照看好,估计过不了几日便会开花了。”
穿鸢尾蓝宽袖锦袍的少年,不知何时倚在了门口,眼眸微垂,笑意温温地看着她。
“伽蓝花?”
谢锦词抬头,对着少年甜甜一笑,“名字真好听!也不知它会开出怎样的花来……”
沈长风漫不经心道:“红黄蓝,白紫粉,各种颜色都有可能。小词儿希望它是什么颜色?”
谢锦词非常认真地想了想,细声道:“红色吧。毕竟是给老太太贺寿用的,红艳艳的花朵,更喜气些。”
“啧,老太太若是听见妹妹这番话,定会高兴地从我这里把你讨要过去,给我那三妹妹做陪读呢。”
少年羽玉眉微扬,嗓音一如既往的清冽悦耳。
说起做陪读,谢锦词不由得想起上回给老太太请安时,小哥哥故意弄乱她的头发,还说怕她去陪了别人读书。
当时她并不明白他话中的含义,如今却顿悟了。
小哥哥肯定是知道老太太有意为三小姐寻个陪读,所以才故意把她的头发弄得糟乱,就是为了避免老太太看中她,把她讨要过去。
这么一想,脑中不觉浮现出那日在降鹤院前厅,朗声诵读着《小雅》、模样灵秀的粉衣少女。
三小姐沈灵兮看起来便是个好相与的,若是真去--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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