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汉帝国风云录

中国历代政治得失(一) 作者钱穆(8/19)

习惯。封建时代国家规模小,方百里便算大国了。如是则由中央到边疆,最远也不过五十里。要到边疆戍守,只要半天路程。若在边三天,前后共不过五天就回来了。这在封建时代,戍边不是件苦事,随身带着五天干粮便够。秦始皇帝统一天下以后,似乎没注意到这问题,还叫老百姓戍边三天。由会稽(江苏),到渔阳(热河),在政府说来,还只要你服役三天,这是从来的旧传统。可是路途往返,就得半年以上,衣装粮食要自己带,多麻烦呢?天下一统了,国家体制变了,而秦始皇帝的戍边制度却没有改,或许政府事情忙,而且兵力统一了六国,得意忘形,没有注意到这些小节上,然而因此就引起社会大骚动。陈胜吴广的革命,便由此而起。近代中国人都好说中国二千年政治没有变,试问古今中外,哪有如此理?亦哪有如此事?就论戍边制度,一到汉代就变了。汉代戍边还只是三天,可是你可以不去,只要一天出一百个钱,三天三百钱,交给政府,便可免戍。有一百个人不去,应该是三百天的免戍费,由政府把来另雇一人肯去的,一去便要他服三百天的戍役。他也得了这一笔钱,不仅足够在边用度,并且还可留一点安家,这是一种变通办法。照理论,则人人该戍边三天,纵使宰相的儿子也不能免。汉代曾有一个宰相,真叫他儿子亲到边疆去,真当三天戍卒,这便成为历史上的佳话了。

    汉郡长官有太守,有都尉,犹如中央有丞相又有太尉一般。太守是地方行政长官,都尉氏地方军事首领。地方部队即由都尉管。凡属壮丁,每年秋天都要集合操演一次,这是一个大检阅,名为都试,为期一月。期满回乡。国家有事,临时召集,这是一种国民兵。各地方并就地理形势,分别训练各兵种,如车骑(骑兵和车兵)楼船(水师与海军)材官(步兵)之类。

    国家除了服兵役之外,还要服力役,这是春秋战国直至秦汉以下历代一向有的一个大问题,现在我们则变成历史事件来讲述了。力役是每个壮丁替国家做义务的劳工。好像现在要修飞机场,造公路,就召集民工一般。只古代是纯义务的。全国壮丁按册籍编定,每人每年一个月,替国家义务做工,这在汉代唤做更卒,更是更替轮番的意思。如是则一个农民,既要到中央当卫兵,又要到边疆当戍卒,还要在地方上服国民兵役,都试譬如我们开一个秋季运动大会,这还比较轻松,而眠年一月的更役,却比较国民兵役吃力些。但若不去践更(上番),按当时规定,出两百个钱给政府,也可以代替。

    除了上述三种兵役和一种力役外,每个国民还须纳人口税,连小孩子都有。说到这里,却有一严重的问题。当时政府并没有为民众安排一个生活的基础,全国土地并不是平均分配的,也没有设法使国民人人就业,而却要国民人人向国家尽职责。遇有不克尽此政府所规定的职责的,那便就是犯法了。犯法就得抓去,有的便因此充当官奴,强迫在各政府衙门里做苦工。于是有的人便宁愿出卖自己,做私人家的奴隶。当时规定,奴隶也须缴人口税,而且须加倍缴。但这是由养奴隶的主人家负担的,不干奴隶自身事。因此汉代的奴隶特别多。要是在后代,无业谋生,还可以做乞丐、做流氓,政府不会来管。但在汉代是不许可的。你要当义务兵,你要去修飞机场、公路,你要纳人口税,你的名字住址,都在政府册子上,不去就要出钱,出不起钱便是犯法。你做乞丐了,户口册上还是有你的名字,你还该向国家负责。于是只有把自己出卖给人家做奴隶。当时做奴隶,并不是出卖自由,只是出卖他对国家法规上一份应尽的职责。政府要禁止此风,便规定奴婢的人口税加倍征收。但有钱的养着大批奴隶,反可发大财。譬如入山烧炭、开矿之类,全需大批人工。出卖为奴,便如参加此发财集团。因此奴隶生活,反而胜过普通民户。这在《史记·货殖传》里讲得很详细。这是汉代的奴隶制度。和西方罗马帝国的农奴完全不同。罗马的农奴多半是战争得来的俘虏,汉代的奴隶是农民自己游离耕土,来参加大规模的工商新生产集合。如何可相提并论呢?

    汉代除却规定的义务兵役外,民间还有义勇队,志愿从军的。国家有事,可以自由报名。这叫做良家子从军。那些都是比较富有的家庭,尤其是居家近边境的,平常在家练习骑马射箭,盼望国家有事,报名从军,打仗立功,可以做官封侯,这风气在边郡特别盛。像陇西李广一家便是一著例。

    五、汉代制度检讨

    让我们简要指出一些汉代制度之缺点。首先在经济方面,土地问题没有解决,形成兼并,富者田连阡陌,穷者无立锥之地,使政府的减轻租税政策,全失功效。至王莽把土地收归国有,此事又激起社会多数人的反对,结果失败了。但王莽的废止奴隶政策,却继续为东汉政府所承袭。东汉时代也屡有废奴的诏令,但只要社会经济情形不变,此项诏令是不会有实效的。其次说到军队制度,中国地大人众,虽说分区训练各别的兵种,但每年一个月的操练是不够的。中央南北卫,像是常备军,实际上,时期也只一年,数额也仅有七八万人。结果全国皆兵,并--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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