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汉帝国风云录

东汉末年军职制度演变【转载】(10/11)

帝建平二年复为刺史,元寿二年复为牧。

    郡守,秦官,掌治其郡,秩二千石。有丞,边郡又有长史,掌兵马,秩皆六百

    石。景帝中二年更名太守。

    郡尉,秦官,掌佐守典武职甲卒,秩比二千石。有丞,秩皆六百石。景帝中二

    年更名都尉。

    关都尉,秦官。农都尉、属国都尉,皆武帝初置。

    县令、长,皆秦官,掌治其县。万户以上为令,秩千石至六百石。减万户为长,

    秩五百石至三百石。皆有丞、尉,秩四百石至二百石,是为长吏。百石以下有斗食、

    佐史之秩,是为少吏。大率十里一亭,亭有长;十亭一乡,乡有三老、有秩、啬夫、

    游徼。三老掌教化;啬夫职听讼,收赋税;游徼徼循禁贼盗。县大率方百里,其民

    稠则减,稀则旷,乡、亭亦如之。皆秦制也。列侯所食县曰国,皇太后、皇后、公

    主所食曰邑,有蛮夷曰道。凡县、道、国、邑千五百八十七,乡六千六百二十二,

    亭二万九千六百三十五。

    凡吏秩比二千石以上,皆银印青绶,光禄大夫无。秩比六百石以上,皆铜印黑

    绶,大夫、博士、御史、谒者、郎无。其仆射、御史治书尚符玺者,有印绶。比二

    百石以上,皆铜印黄绶。成帝阳朔二年除八百石、五百石秩。绥和元年,长、相皆

    黑绶。哀帝建平二年,复黄绶。吏员自佐史至丞相,十三万二百八十五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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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(4): 初,周文欲行《周官》,命苏绰专掌其事。未几而绰卒,乃令辩成之。于是依《周礼》建六官,革汉、魏之法。以魏恭帝三年,始命行之。六卿之外,置太师、太傅、太保各一人,是曰三孤。时未建东宫,其太子官员,改创未毕。寻又改典命为大司礼,置中大夫。自兹厥后,世有损益。武成元年,增御正四人,位上大夫。保定四年,改宗伯为纳言,礼部为司宗,大司礼为礼部,大司乐为乐部。五年,左右武伯各置大夫一人。以建德元年,改置宿卫官员。二年,省六府诸司中大夫以下官,府置四司,以下大夫为官之长,士贰之。是岁,又增改东宫官员。三年,初置太子谏议大夫,员四人,文学十人。皇弟、皇子友,员各二人,学士六人。四年,又改置宿卫官员。其司武、司卫之类,皆后所增改。太子正宫尹之属,亦后所创置。而典章散灭,弗可复知。宣帝嗣位,事不师古,官员班品,随情变革。至如初置四辅官,及六府诸司复置中大夫,并御正、内史增置上大夫等,则今载于外史。余则

    朝出夕改,莫能详录。

    于时,虽行《周礼》,内外众职,又兼用秦、汉等官,今略举其名号及命数,附之于左。其纪传内更有余官而于此不载者,亦史之阙文也。

    柱国、大将军,建德四年增置上柱国、上大将军也。正九命。

    骠骑大将军、开府仪同三司,建德四年改为开府仪同大将军,仍增上开府仪同大将军;车骑大将军、仪同三司,建德四年改为仪同大将军,仍增上仪同大将军;雍州牧。九命。

    骠骑大将军、右光禄大夫,车骑将军、左光禄大夫,户三万以上州刺史。正八命。

    征东、征南、征西、征北等将军、右金紫光禄大夫;中军、镇军、抚军等将军,左金紫光禄大夫;大都督;户二万以上州刺史;京兆尹。八命。

    平东、平西、平南、平北等将军,右银青光禄大夫;前、右、左、后等将军,左银青光禄大夫;帅都督;柱国大将军府长史、司马、司录;户一万以上州刺史。

    正七命。

    冠军将军、太中大夫;辅国将军、中散大夫;都督;户五千以上州刺史;户一万五千以上郡守。七命。

    镇远将军、谏议大夫;建忠将军、诚议大夫;别将;开府长史、司马、司录;户不满五千以下州刺史;户一万以上郡守。正六命。

    中坚将军、右中郎将;宁朔将军、左中郎将;仪同府、正八命州长史,司马,司录;户五千以上郡守;大呼药。六命。

    宁远将军、右员外常侍;扬烈将军、左员外常侍;统军;骠骑车骑将军府、八命州长史,司马,司录;柱国大将军府中郎、掾、属;户一千以上郡守;长安、万年县令。正五命。

    伏波将军、奉车都尉;轻车将军、奉骑都尉;四征中镇抚将军府、正七命州长史,司马,司录;开府府中郎、掾、属;户不满一千以下郡守;户七千以上县令;正八命州呼药。五命。

    宣威将军、武贲给事;明威将军、冗从--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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