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汉帝国风云录

岳飞 堕落的天使(一)(13/20)

制成的袜子;鞨(hé),用皮革制成的鞋子。可见,女真人的先祖善于制革,显然是以游牧为主,渔猎为辅的。东汉末期,其子孙生活在今东北地区的松花江、黑龙江、牡丹江、长白山一带,分为粟末、伯咄、安车骨、拂涅、号室、黑水、白山七部,但到隋唐时,就只有粟末和黑水两部了。此时,两部均附于高丽(朝鲜),唐太宗派李绩征高丽,黑水部就曾发兵十五万助高丽,被唐军大败于安市。后于唐玄宗开元时期来朝,玄宗封其地祖居地为黑水府,首领封都督、刺史,并派官员为长史监其治,赐姓李,名献城,领黑水经略史职。其后契丹兴起,遂绝朝贡。在松花江、牡丹江一带的女真人归契丹,称熟女真。而在长白山、黑龙江一带未归附契丹的女真人,则称生女真,自谓“白山、黑水”。转自铁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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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金的始祖叫函普,原住在高丽境内,六十岁时决定脱离高丽内返,其兄阿古乃不愿相从,曰:“后世子孙必有能相聚者,我就留在这里吧。”函普回来后,娶女真完颜部女为妻,其后人完颜氏逐渐统一女真各部,开始了女真族争霸天下的大业。此时,阿古乃的后人也离开居住地参加进来。但不管这时,还是以后,金国是金国,高丽国是高丽国,与先前的秦、汉、魏、唐,和后来的宋、元、明清一样,咱们与朝鲜都是兄弟关系,除了晚清实力不行外,从来都是有求必应的。而汉族与朝鲜族也一直都在两国间享有自由居住权。假如(注意:这里说的是“假如”)有些糊涂东西借金的祖先曾居于白山、黑水和朝鲜一带,而说咱们今天的长白山、黑龙江一带、甚至连牡丹江一带都不是我们的,那你就完全可以反驳他,当年是女真人在为自己争霸,不是在为“其它国”争霸,更不是“哪个国”在指挥女真人争霸。而女真人建立的大金国失败后,女真人并不是跑到哪个国家去了,而是自愿融入了中华民族。若照你这个逻辑,那你是不是早该跟着融进来了呢?

    而女真人之所以特别钟情于重装骑兵建设,则除了他们游牧民族的特性在于骑马外,主要就是兵力资源太少,因此他们才利用多皮革的优势,发展攻击潜力具大的重装骑兵。而重装骑兵在他们手中雄风振起的决定性因素,却不过是在马的嚼口上,系了一段小小的“韦索”而已。转自铁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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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韦索,就是皮条。或说用皮割成的绳索。

    也正是这样一条小小的皮绳,使马在受到冲击干扰的情况下,个体无论怎样惊慌失措,也无法改变其前进方向,从而保证了重装骑兵方阵的强大攻击力。故女真人当年才能屡屡以少胜多,素有“女真不过万,过万无能敌”之称。

    而经过女真改进的重装骑兵之所以要叫“拐子马”,也并不是如史家所说的是它们“从阵地两侧拐出去冲锋”,因为轻骑兵出击时,也是从阵地两侧冲出去的。且不从两侧冲出去,还能从阵地中间的步兵身上踩过去吗?

    “拐子”是北方地区对跛脚“瘸子”的别称,而“拐子”与正常人相比,最大的差距,就是在双方的速度比中,“拐子”由于一只脚不灵活,使速度受到限制。这种称呼用在加了“韦索”的重装骑兵身上,则是指马匹不经过一定训练,步调肯定是不会一致的。尤其是马匹进入惯性奔跑阶段后,很难控制其速度的一致性,这势必造成一组三匹马中的快者被慢者拖住,慢者被快者加速的组与组之间的不协调,从而破坏重装骑兵方阵的攻击能力。于是,在训练中,就需把马的两条前腿用统一长短的绳索系住,使马在奔跑起来进入攻击速度时,快者无以加快,慢者无以放慢,始终保持统一的均匀速度。转自铁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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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拐子马”不是指它的战术,而是指它的速度限制。

    也就是说,咱们的军事史上根本就没出现过《水浒传》上写的那种用铁环联结重装骑兵的“连环马”;而徐宁也不可能用“钩镰枪”大破“连环马”。也只有这种虚构臆测的兵种,才会“一马仆,二马不能行”。而女真人所以在马嚼口上“贯以韦索”,而不是铁链,也正是怕出现“一马仆,二马不能行”的现象——区区皮绳,随便用佩刀一割就断了,故若一马仆,二马照样行。显然,当年的女真人比写《水浒传》的施耐庵和拍《水浒传》电视剧的导演们聪明多了。当然也比写《宋史·岳飞传》的那些史家聪明多了。

    这就是为什么要说指挥岳家军以“麻扎刀入阵”的岳飞,并未大破“拐子马”的原因。

    当然,也许有人会说——或许是史家记载岳飞大破“拐子马”时,只是把所用的武器错记成破轻骑兵的“麻扎刀”了!仅以一个“麻扎刀”的错记,凭什么就肯定岳飞没有大破“拐子马”呢?

    转自铁血 http:///

    答案则是——

    之所以要断定岳飞或岳家军并未大破“拐子马”,并非只凭史家的一个“麻扎刀”记载,而是金军的这个致--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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