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汉帝国风云录

彭林著《中国古代礼仪文明》(四)(6/21)

之酒饮尽。丧祝酌酒递给尸,尸用它酢丧主。丧主先祭酒,然后饮尽。丧主酌酒献给丧祝,丧祝左手执爵,右手祭菹菜和肉酱,然后取肺祭祀,接着祭酒,祭毕尝酒;又用肝振祭,最后将爵中之酒饮尽。丧主酌酒献给佐食者,佐食者祭爵中之酒,然后饮尽,向丧主行拜礼

    丧主之妇在房中洗涤足爵(有足的爵),酌酒献给尸,这是继丧主之后的二次向尸献酒,称为‘亚献‘。丧主之妇把盛有枣、栗的笾放到尸席前。尸祭枣、栗,又祭酒。接着,宾跟从丧主之妇之后向尸献烤肉。尸祭烤肉后,将爵中之酒饮尽。丧主之妇又酌酒献给祝,并献上笾食和烤肉;最后向佐食者献酒;其间仪节与初献时一样。最后是来宾之长向尸三献。来宾之长洗爵后酌酒献给尸,接着献烤肉,整个仪节与前两次一样。

    三献之礼完毕,为尸饯行。尸即席坐下。丧主洗涤废爵,酌酒献给尸。尸左手执爵,右手取肉干▉祭,又用俎上的肉干振祭;然后祭酒,再将爵中之酒饮尽。此时,丧主和众兄弟、妇人顿足而哭。丧主之妇洗涤足爵亚献,来宾之长洗涤爵三献,仪节也是如此。

    丧祝走出室户禀告丧主,养礼已经完毕。丧主号哭,男众女都随之号哭。尸出室下堂、出门时,丧主及男女都要哭踊。尸出门后,丧祝将神前的祭品改设到室的西北角,陈设方式与先前一样,,即所谓的‘阳厌‘。祭品的外面用席围隔。

    虞祭结束后,来宾出大门,丧主相送,拜了又叩首。

    四、三虞、卒哭

    虞祭的次数与所需要的时间有等差,士三虞、四天;大夫五虞、八天;诸侯七虞、十二天;天子九虞、十六天。古人用干支记日,凡是天干为甲、丙、戊、庚、壬者为刚日,天干为乙、丁、己、辛、癸者为柔日。古人安葬遗体用柔日,第一次虞祭在葬日的中午,所以必定是柔日。再虞之祭,隔一日举行,所以还是柔日。三虞之祭,在再虞的次日举行,所以是刚日。

    祝辞的大意是:哀子某人和亲属,日夜悲伤不安。谨用洁净的祭牲、菹醢、黍稷、新醴,‘哀荐祫事‘。‘哀荐祫事‘是祝文的最后一句,意思是哀痛地荐献祭品,愿您的神明与先祖会合,第二、第三次虞祭的祝文相同,只是最后一句要分别改成‘哀荐虞事‘(哀痛地进行虞祭)、‘哀荐成事‘(哀痛地将虞祭之事进行完毕)。

    三虞之祭的次日天明,举行卒哭之祭。我们在士丧礼中谈到,大敛以后,丧家男女每天只要在朝、夕两个时间时到殡宫号哭就可以了,不必整天哭声不断。朝、夕之外的时间,哀痛袭来时,也可以到殡宫痛哭,称为无时之哭。三虞之祭时,死者逝去已经百日左右,哀痛之心又有所减杀,所以有‘卒哭‘的仪节,这里的卒当停止讲,卒哭就是停止无时之哭。卒哭之祭后,丧家每天只有朝夕哭。卒哭是一个重要标志,卒哭之前的祭祀属于丧祭,卒哭之后的祭祀就属于吉祭了,所以《礼记·檀弓下》说:‘卒哭曰成事,是日也,以吉祭易丧祭。‘

    五、祔庙与作主

    至此,我们要谈到祭祀中的木主(相当于后世的牌位)的问题。丧礼初始时,没有神主,所以用插着铭旌的‘重‘代替。从虞祭起,开始立神主,重则埋入地下。

    神主有‘桑主‘和‘栗主‘两种。虞祭时用桑主。顾名思义,桑主用桑木制作,之所以如此,一是因为桑与丧谐音,可以以桑表丧;二是因为桑木粗劣,与孝子的哀痛之心正好相符。《国语·周语上》说:‘及期,命于武宫,设桑主,布几筵。‘正是指此。

    卒哭之祭后,新死者的桑主要按照昭穆次序祔庙,这就是《仪礼·士虞礼》所说的‘以其班祔‘。古人祭祀,太祖的神主居宗庙之中,座西向东;子孙的神主按照昭穆的次序在太祖的左右两侧排列;左面的一列座北朝南,南方明亮,故称为昭;右面的一列座南朝北,北方幽暗肃穆,故称穆。昭穆表示辈份,父为昭则子为穆,孙又为昭,曾孙又为穆。此时三年之丧尚未结束,新死者还没有自己的庙可居,只能附在与自己昭穆之班相同的祖庙受祭,所以称为‘祔祭‘,或者‘祔庙之祭‘。与虞祭不同的是,虞祭祭于殡宫,桑主也在殡宫;祔祭祭于祖庙,祭祀时桑主从殡宫移到祖庙,祭毕,桑主送回殡宫。

    小祥之祭时,要将桑主弃埋,改用栗主,就是栗木做的神主。小祥之祭也在祖庙举行,祭前将栗主移送到祖庙,祭毕再送回殡宫。

    小祥之祭时,还要举行‘坏庙‘的仪式。《谷梁传》文公二年说:‘作主坏庙有时日,于练焉坏庙。坏庙之道,易檐可也,改涂可也。‘坏庙又称毁庙,但并非毁坏旧庙,重建新庙。而只是对旧庙作某些象征性的改变。根据昭穆制度,新主的昭穆之位与其祖父相同,三年之丧完毕,新主要迁入祖庙。如果把祖庙原封不动地让给新主,则有苟且不敬之嫌;拆毁重建,又不免造成无谓的浪费。所以采取了一种两全其美的办法,通过‘易檐‘和‘改涂‘来整新旧庙。所谓易檐,就是改换屋檐的--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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