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有一座美食城[基建] 第206节(3/3)
你买糖好不好?”
约翰一哭,刚才说话的人顿时就慌了。
约翰连忙擦眼泪,拼命摇头:“我不是害怕,我就是、就是觉得,我来兰斯维利是我这辈子做过最正确的事情!”
“我真的好喜欢兰斯维利啊!我想永远成为兰斯维利的公民!永远守卫斐洛司大人的荣光!我绝对、绝对不会给斐洛司大人蒙羞的!”
*
在别的地方,抓个“流浪汉”不是什么大罪,最多被罚个100金币就足够了。
人命不值钱,100金币够买多少奴隶了?!怎么想都是对方赚了。
但是斐洛司说了,在兰斯维利,拐卖人口就是死罪,未遂也是死罪,当场打死没商量。
男人或许是因为来兰斯维利的时间太短,对兰斯维利的法律不太了解——也就是所谓的法盲。
并不知道拐卖是比杀人抢劫罪更重的罪。
因此也错过了最好的狡辩机会。
虽然狡辩成想要抢劫会更轻点,但下场还是一样的——死刑。
区别只在于死后的劳动改造时间长短而已。
“呜呜呜,我认错了,你们不能这么对我!神说了,只要愿意改,就还是好人!”
siri充耳不闻。
在兰斯维利没有“放下屠刀立地成佛”,这是对那些从未犯罪遵纪守法公民的亵渎。
兰斯维利只讲究劳动改造。
先死刑,后劳动改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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