br> 张议平了解国君士亥,主力全灭,听到消息估计就直接投了。
说不定还会把逃出生天的将士,抓起来送给汉军,以表诚意。
与其拼死几万人,然后看着国君投降,不如保全将士们性命。
陈伏甲见此,无比感慨:
“我军这次兵出日南郡,仅有两三万人。”
“却能收降近三万南越土著,俘虏四万交趾官军,当真不易。”
不仅仅是不易,简直称得上可怕了。
这可不是之前在琼州的防御战,而是深入敌国的侵略战。
就交趾这么个地方,谁来都不好打。
鼎盛时期的大汉,也是发兵十万,五路齐攻,打了一年,才拿下了南越国。
要知道,现在的大汉,仅一州之地。
更可怕的是,满打满算,距离发兵,仅仅才过了两个多月。
说不定还能赶着,去交趾郡城里过个好年。
这种战绩,纵然是用了计谋手段,不是正面击败交趾大军,也着实算是战绩彪炳了。
傅玄策则在一旁,大声赞叹道:
“久闻汉军骁勇,在日南郡时,便屡战屡胜。”
“长山一战,更是势不可挡,大小二十三战,连战皆捷。”
“陛下更是亲自率兵深入山林,引雷霆相击,斩首三万南越土著!”
“甚至引得交趾国中大将,领着主力兵马齐出。”
“然而汉军被围攻三天三夜,也没有气馁,反而找准机会,一举反击,一战击溃交趾五万兵马,着实令人钦佩!”
陈伏甲听得一愣,这什么跟什么,汉军什么时候这么猛了。
别说汉军了,就是东胡各部的精锐,也不可能这么打。
这可是人家的主场啊!
陛下能以少胜多,已经世间少有了。
你还想正面碾过去??
陈伏甲再看了眼傅玄策,这个高瘦的家伙,也不知是从哪儿冒出来的,总让人有点不爽。
刘恪却是连连点头,赞同道:
“不错,傅卿傅爱卿说的不错,汉军就是以雷霆之势,击破了交趾兵马。”
这个说法怎么看都不通顺,严重不符合情理。
简直比说书还离谱。
但它就得是事实。
刘恪又望向张议平,淡淡道:
“张将军,是这样吗?”
张议平额头渗出一层冷汗。
被汉军层层围攻,都没让他如此背后发寒。
他知道汉帝为什么要百般用计,费心费力的生擒南越土著,以及逼降他手中的主力兵马。
因为这么打,够快,战损也少。
足够快,就能够尽早回师琼州,防备东胡人来攻。
而战损少,则能保存汉军的有生力量,以便持续与东胡人作战。
毕竟真要是正面对决,就算交趾大军战斗力不如汉军,汉军能赢下来,肯定也会有不少损伤。
而这么做,得利者只有作壁上观的东胡人。
这也是东胡人,最想看到的局面。
汉军在攻打交趾的时候损兵折将,那么能够抵御东胡兵马的力量,就少了啊!
张议平也不得不感叹,虽然汉帝发兵攻打交趾,但其主要目的没有任何偏移。
汉帝将天下大局,看得比谁都清楚。
交趾固然可以打,但大汉最大的敌人,永远是东胡。
为了拿下交趾,而影响到大汉兴复汉室还于旧都的长远计划,就太过不智了。
不过以计策速战速决,减少将士们伤亡,固然能保证日后北伐多一份力,但也是有弊端的。
最大的弊端,就是威势不足。
尤其交趾国还属于他国,国中百姓对大汉没什么归属感。
不是以雷霆手段,强势灭国,纵然能拿下,但也不容易治理。
稍有空隙,就容易被有心人,找着可乘之机。
而汉帝此举,显然就是“我全都要”。
既要速战速决,保存有生力量,又要展现出雷霆手段,让天下人看到大汉雄风。
可事实如此,该怎么做呢?
编。
事实是一回事,对外如何宣传,则是另一回事。
张议平想的通透,如今大势在汉,他也不可能对着干,便--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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