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二,取消宗室贵族所享有的世袭特权,他们不能再像过去那样仅凭血缘关系,就可以获得高官厚禄和爵位封地。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,军功爵制显示了勃勃生机,直到秦始皇横扫六合并吞九州,军功爵制都是秦国选拔人才的主要机制,相对于同时期齐、楚、燕、韩、赵、魏的养士之风更具优越性。
汉朝建立后,天下一统,国家逐步和平稳定,军功爵制和养士之风不适应人才选拔的需要,在汉高祖十一年(公元前196年)刘邦开始实行选举取士制度。这种制度起初是一种补充官员的用人制度,包括皇帝征召、私人荐举等方式,逐渐演变成了察举制度。
察举制度其大体上分为两类:一类是常科,最主要的科目是孝廉科,各州郡每年按人口比例举荐孝廉,孝廉的标准则是“为人立身以孝为本,任官从政以廉为基”,“孝顺”“廉正”是成为人才的基本条件。另一类是特科,是皇帝根据需要临时指定选才标准和名目,科目开设随心所欲,最主要的科目是贤良方正,就是招能“直言进谏”的人,以广开言路,匡正帝王过失。另外还有明经科、明经就是通晓经学,读书读的好。“经”,原指先秦经典,自从汉武帝尊崇儒学,“经”就专指儒家经典了。还有阴阳、兵法等科目。
察举制度实施之初,能够体现选贤任能的人才选拔原则,同时,极大地促进了讲习儒家经典社会风气的形成和教育的发展。察举的前提是主管官员的举荐,在举荐中又没什么客观的考核标准。想吸引官员的眼球,让他看见你,举荐你,名声是很重要的,于是,就有人为了成为名士,沽名钓誉、相互吹捧、攀附权贵、贿赂请托,导致士风日下,察举不实。为了扭转这种局面,汉顺帝阳嘉元年(公元132年)在察举的基础上,增加了考试,儒生考儒家经典,文吏考奏章律令。察举制发展为推荐与考试相结合,想通过考试,就要好好学习,学校成为选拔人才的辅助机构。
东汉末年,察举制被门阀士族操纵、利用,他们左右了当时的社会舆论,举荐和考试过程中腐败现象严重,军阀割据,群雄并起,曹操脱颖而出。曹操并非出自于名门士族,他爷爷恰恰是跟名士对立的宦官集团中的一员。不少名士瞧不起曹操,与曹操政权对抗。因此曹操既要拉拢一部分名士跟他合作,又必须压制以名士为代表的地方大族势力,他多次颁布命令唯才是举,绕过一些名门士族选拔人才。曹**后,曹丕在采纳陈群的建议,推行“九品中正制”,作为但当时察举制的补充。
“九品中正制”是中央政府(吏部)直接派人到州或郡做大小中正官,由中正官推荐人才、中央审核选拔人才的政策。州设大中正,郡设小中正,郡里的小中正把管辖区域内的知名人士,按其德行、才能分为“九等”或者说“九品”,上报大中正,大中正核实后,上报司徒,最后再上报给吏部审查,审查后按品位高低作为委任大小官吏的备用人选。
这种情况似乎是把选拔人才的推荐权和审核权收归中央,有利于打击地方门阀大族。但另一方面却方便了掌权的中央豪门大族,他们逐渐控制地方乃至中央的选举。那些官职低微或没能当官儿的地方世家大族日趋衰落,既得利益集团的中央豪门大族地位进一步巩固,东晋时,掌权的门阀士族发展到顶峰,选拔人才特别重视血统门第而忽略品德才干,你生的是地方,命好就可以了!从而造成学校教育发展的倒退。所以说,有些政策提出来是时候是好的,在执行过程中越变越坏,坏到一定程度,又会被更先进更科学的政策所取代。
经过南北朝几百年的战乱,隋文帝杨坚统一中国,他连续打击门阀势力,士族制度逐渐崩溃,隋炀帝大业三年(公元607年)废除了维护士族特权的“九品中正制”,推行以考试为主的人才选拔制度,开始实施科举制度。到了唐代,完成了从“九品中正制”到科举制的过渡,全面推行科举选才。
所谓科举制度,就是选才不经过推荐,而由中央政府或皇帝亲自进行(分科)考试、录取人才的选拔政策。唐朝科举考试分为三级,分别为乡试――省试――吏部试。通过考试,公开竞争,层层选拔,吏部考试合格的才被任命为官。
宋朝基本上沿用唐朝的科举制度,并进行了改革创新,有以下几个方面:一是确立了殿试制度,皇帝直接参与。二是规定考试周期,乡试、会试、殿试三年一次。三是限制考官权力,并制定一系列的防范考试作弊的措施。
辽金时期对科举制度不重视,只是为汉人所设,成为笼络汉族知识分子的一种手段。
元朝对科举制度继续改革创新:一是明确确定考试的具体日期。并规定考试考三场,每场之间相隔三天。二是明确考试范围,出题范围是《论语》《孟子》《中庸》《大学》,答题范围是朱熹的《四书章句集注》。
明朝科举制度在沿袭旧制的基础上,进一步完善,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:第一,洪武十七年(1384年)正式规定“三年大比”的制度,“大--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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