红楼,琏二爷也太卑鄙了

杂谈:科考(2/3)

种思想影响了学校教育,其他学术思想得到压制和禁锢,尤其是自然科学,学校成为科举的附庸。奴才盛行、人才凋零,是我国在一百多年前的世界竞争中落后挨打的原因之一。

    甄士隐家失火写出南直召祸之实病

    甄士隐家失火,【文本描写:大抵也因劫数,于是接二连三,牵五挂四,将一条街烧得如火焰山一般。】针对这一句有一条批语【甲戌眉批:写出南直召祸之实病。】

    在第二集讨论戚蓼生序文的时候,我引用过文本里的这句话:“于是接二连三,牵五挂四,将一条街烧得如火焰山一般。”当时,结合作者的写作手法简单的谈了我的看法,我认为作者明写葫芦庙失火引发的甄家被烧,暗写贾府衰败的高潮是一次抄家,大家族嘛,亲朋好友、门生故旧,肯定也是接二连三,牵五挂四,一个利益集团被连根拔除,这里出现了一条重要批语,“写出南直召祸之实病”,这条批语历来争议很大。

    批语里的“南直”,是南直隶省,清朝改为江南省,我们在第九集里讨论过一次,再简单说一遍。洪武初年,朱元璋建都应天府(今南京),称为京师。以应天府、苏州府、凤阳府、扬州府、庐州府、淮安府、松江府、常州府、镇江府、徽州府、宁国府、池州府、太平府、安庆府,共14个府级单位直接隶属朝廷中央,称为“直隶”,管辖范围大约是现在的江苏、安徽、上海,两省一市。

    永乐十八年(1420年),迁都顺天府,北京成了新首都,皇帝取消北平布政使司,在北平布政使司所辖府和州的基础上,又合并了离京城较近的其他地区,由顺天府、永平府、大名府、保定府、河间府、真定府、顺德府、广平府、延庆州、保安州直属中央六部,称为“北直隶”,简称“北直”,范围大约是现在的北京、天津、河北,外加河南、山东的一小部分。原来的京师改称南京,原来京师辖区“直隶”改称“南直隶”,简称“南直”,原辖区基本不变,“南直隶”在明朝还相当于首都的地位,只是皇帝不在那住了。

    到了清朝,顺治二年,设江南承宣布政使司,南直隶改为江南省,废除了南京首都的地位,巡抚衙门设在江宁府(今南京)。“南直”的概念逐渐淡化,官方称呼“南直隶”200多年,民间可能称呼的更久一些。

    由于这段批语的存在,也就把葫芦庙失火与一件重大历史事件联系在一起,众说纷纭。围绕着南直地区,主流红学认为是发生在南京的曹雪芹家江宁织造府被抄事件,索隐派则认为是发生在江南地区的“扬州十日”或“嘉定三屠”,考证派争论不休、没有合理的结果,批评派注重作者的写作手法和批书人的文艺评论,干脆忽略这条批语,我谈谈我的看法,以待高明。

    “扬州十日”和“嘉定三屠”,咱们在第八集讨论“文字狱”的时候跟大家介绍过了,确实是江南人民的灾祸,这两大惨案都是发生在“南直”地区,但不符合“召祸”的特征,所谓“召祸”是因为自身的行为过失而受到了应有的惩罚,“扬州十日”和“嘉定三屠”并非江南人民的过错引发。

    曹雪芹家被抄,在雍正初年简直是再普通不过的一件事了,不能算作波及整个江南地区,称为“南直召祸”是不合适的。如果不是曹頫骚扰驿站、转移财产、私藏禁品的行为败露,或许抄家之祸可以避免。而且江宁织造府被抄,连累到的官员人数不算太多,造成的社会影响不算广大。

    既然批书人把“写出南直召祸之实病”这一句批注在书里,这个“南直召祸”一定是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,是广为人知的,让别的读书人一看就明白什么意思。其特点或者按批语里说的“实病”就是“接二连三,牵五挂四,将一条街烧得如火焰山一般”。

    “南直召祸”还能指什么?跟咱们上一集讨论的科举制度有关,我认为是南闱科举大案。

    满清入关后,为了巩固政权,加强统治,就需要获得汉族地主、官僚的支持,需要笼络汉族知识分子,顺治元年宣布要沿袭明朝科举制度,按期科考选拔人才。顺治二年在率先征服的北方几省举行乡试,满清统治者以前没这么玩过,就先搞试验,录取了清朝首批举人。顺治三年在北京举行会试,录取了开国的首批进士。有一定效果,接着在江南地区推行乡试,江南乡试俗称南闱,北京顺天府乡试则称北闱。在顺治年间发生了一起全国轰动的大案——丁酉江南乡试案。

    明朝对于科举案件,一般处罚较轻。最多对考官用仗刑,用板子打屁股,然后贬官,也死不了人,参加考试的考生,成绩作废,三年后再考。明朝末年官场黑暗,腐败成风,科举舞弊早就见怪不怪了,这种不良风气延续到顺治时期,顺治六岁即位,是清军入关后的首位皇帝,小孩太小,他叔叔王多尔衮摄政。科举制度恢复了,但是多尔衮忙着征服全国,还要镇压叛乱,兵者,国之大事,死生之地,存亡之道,考试算什么呀!当时统治者不在乎,也没时间,忙不过来。考场上冒名顶替、徇私舞--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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