红楼,琏二爷也太卑鄙了

人才选拔与科举制度(4/7)

就是剩下的所有考生,只要参加殿试,赐同进士出身。殿试结束,科举的路就走到头儿了,就算是对名次不满意也不能重考。进士们就可以充当政府的中低级官员了,身份地位比举人高,升迁提拔也比举人快。

    状元是中国科举制度金字塔的顶尖人物,考中状元就意味着“一举成名天下知”,三年中只产生一名状元,没有超人的才华、坚强的毅力、健康的体魄,考状元是不可能的。也有读书人乡试第一是“解元”,会试又考第一是“会元”,到了殿试还是第一“状元”,这就叫“连中三元”。1300年的科举历史上,文科“连中三元”的也就十几个人。

    时间有限,我们讨论的都是一般情况,科举作为一种重要的人才选拔制度,具有一定的客观标准和民主精神。它对当时中国周边的朝鲜、日本、琉球、越南等国影响深远,对英、法、德、意等工业革命的欧洲列国也有不小影响。国内,科举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中小地主阶级的参政要求,缓和了地主阶级内部矛盾,符合当时历史发展的要求,有利于封建政权的巩固和稳定,人才选拔任用之权完全控制在中央政府手里,有利于中央集权的强化,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教育的发展。

    然而,科举考试内容局限于几部儒家经典,考试方法注重死记硬背,这样造成了学校注重应试教育,不利于培养和选拔有实际能力的人才。另外,科举考试把读书、科考和做官紧密联系起来,很多人读书的唯一目的就是为了中进士,当官,这种思想影响了学校教育,其他学术思想得到压制和禁锢,尤其是自然科学,学校成为科举的附庸。奴才盛行、人才凋零,是我国在一百多年前的世界竞争中落后挨打的原因之一。

    甄士隐家失火写出南直召祸之实病

    甄士隐家失火,【文本描写:大抵也因劫数,于是接二连三,牵五挂四,将一条街烧得如火焰山一般。】针对这一句有一条批语【甲戌眉批:写出南直召祸之实病。】

    在第二集讨论戚蓼生序文的时候,我引用过文本里的这句话:“于是接二连三,牵五挂四,将一条街烧得如火焰山一般。”当时,结合作者的写作手法简单的谈了我的看法,我认为作者明写葫芦庙失火引发的甄家被烧,暗写贾府衰败的高潮是一次抄家,大家族嘛,亲朋好友、门生故旧,肯定也是接二连三,牵五挂四,一个利益集团被连根拔除,这里出现了一条重要批语,“写出南直召祸之实病”,这条批语历来争议很大。

    批语里的“南直”,是南直隶省,清朝改为江南省,我们在第九集里讨论过一次,再简单说一遍。洪武初年,朱元璋建都应天府(今南京),称为京师。以应天府、苏州府、凤阳府、扬州府、庐州府、淮安府、松江府、常州府、镇江府、徽州府、宁国府、池州府、太平府、安庆府,共14个府级单位直接隶属朝廷中央,称为“直隶”,管辖范围大约是现在的江苏、安徽、上海,两省一市。

    永乐十八年(1420年),迁都顺天府,北京成了新首都,皇帝取消北平布政使司,在北平布政使司所辖府和州的基础上,又合并了离京城较近的其他地区,由顺天府、永平府、大名府、保定府、河间府、真定府、顺德府、广平府、延庆州、保安州直属中央六部,称为“北直隶”,简称“北直”,范围大约是现在的北京、天津、河北,外加河南、山东的一小部分。原来的京师改称南京,原来京师辖区“直隶”改称“南直隶”,简称“南直”,原辖区基本不变,“南直隶”在明朝还相当于首都的地位,只是皇帝不在那住了。

    到了清朝,顺治二年,设江南承宣布政使司,南直隶改为江南省,废除了南京首都的地位,巡抚衙门设在江宁府(今南京)。“南直”的概念逐渐淡化,官方称呼“南直隶”200多年,民间可能称呼的更久一些。

    由于这段批语的存在,也就把葫芦庙失火与一件重大历史事件联系在一起,众说纷纭。围绕着南直地区,主流红学认为是发生在南京的曹雪芹家江宁织造府被抄事件,索隐派则认为是发生在江南地区的“扬州十日”或“嘉定三屠”,考证派争论不休、没有合理的结果,小说批评派注重作者的写作手法和批书人的文艺评论,干脆忽略这条批语,我谈谈我的看法,以待高明。

    “扬州十日”和“嘉定三屠”,咱们在第八集讨论“文字狱”的时候跟大家介绍过了,确实是江南人民的灾祸,这两大惨案都是发生在“南直”地区,但不符合“召祸”的特征,所谓“召祸”是因为自身的行为过失而受到了应有的惩罚,“扬州十日”和“嘉定三屠”并非江南人民的过错引发。

    曹雪芹家被抄,在雍正初年简直是再普通不过的一件事了,不能算作波及整个江南地区,称为“南直召祸”是不合适的。如果不是曹頫骚扰驿站、转移财产、私藏禁品的行为败露,或许抄家之祸可以避免。而且江宁织造府被抄,连累到的官员人数不算太多,造成的社会影响不算广大。

    既然批书人把“写出南直--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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