红楼,琏二爷也太卑鄙了

人才选拔与科举制度(5/7)

召祸之实病”这一句批注在书里,这个“南直召祸”一定是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,是广为人知的,让别的读书人一看就明白什么意思。其特点或者按批语里说的“实病”就是“接二连三,牵五挂四,将一条街烧得如火焰山一般”。

    “南直召祸”还能指什么?跟咱们上一集讨论的科举制度有关,我认为是南闱科举大案。

    满清入关后,为了巩固政权,加强统治,就需要获得汉族地主、官僚的支持,需要笼络汉族知识分子,顺治元年宣布要沿袭明朝科举制度,按期科考选拔人才。顺治二年在率先征服的北方几省举行乡试,满清统治者以前没这么玩过,就先搞试验,录取了清朝首批举人。顺治三年在北京举行会试,录取了开国的首批进士。有一定效果,接着在江南地区推行乡试,江南乡试俗称南闱,北京顺天府乡试则称北闱。在顺治年间发生了一起全国轰动的大案——丁酉江南乡试案。

    明朝对于科举案件,一般处罚较轻。最多对考官用仗刑,用板子打屁股,然后贬官,也死不了人,参加考试的考生,成绩作废,三年后再考。明朝末年官场黑暗,腐败成风,科举舞弊早就见怪不怪了,这种不良风气延续到顺治时期,顺治六岁即位,是清军入关后的首位皇帝,小孩太小,他叔叔王多尔衮摄政。科举制度恢复了,但是多尔衮忙着征服全国,还要镇压叛乱,兵者,国之大事,死生之地,存亡之道,考试算什么呀!当时统治者不在乎,也没时间,忙不过来。考场上冒名顶替、徇私舞弊,比明朝末年还严重,考官们好处太大了。

    前些年兵荒马乱,顺治皇帝又小,就这样进行了科举,顺治亲政后一边继续玩科举,一边还要摆平很多事,考官们看出皇帝要选拔拉拢汉人来统治更多的汉人,又欺负皇帝是新手根本不懂其中的奥妙,就更加肆无忌惮。首先案发的是北闱科举案,北京顺天府举行的乡试出事儿了。

    主考官李振邺、张我朴等公开接受给事中陆贻吉、博士蔡元义、进士项绍芳的贿赂,京官三品官儿以上的子弟全都录取,公共权力成了考官谋取私利,结交人脉的工具。常言道,“有钱无势被人欺”,有钱的不如有权的,官小的不如权重的,花了银子没有名额了也考不上。于是发榜后,议论纷纷,真才实学没考上的和花了冤枉钱没名额的都喊冤告状。

    特别是花了冤枉钱的,他们有点资本,有些门路,就连续上访,成功了。给事中任克溥上疏顺治皇帝揭发此事,调查属实,顺治龙颜大怒,李振邺、张我朴、蔡元义、陆贻吉、项绍芳,非法考中举人的田耜si、邬作霖被判斩立决,死刑立即执行,没有缓和的余地,他们的家产被抄,父母兄弟妻子流放到尚阳堡,就在如今的铁岭象牙山风景区附近。

    为了保证科考的公平与公正,防止考生舞弊和考官腐败,按照《大清律例》,一旦发现,犯罪的要在街头带枷示众三个月,然后发配边疆地区充军,大家在老照片或者影视剧里,见过这种辱刑,用方形厚木板,套住罪犯脖子,有时还套住双手,强制罪犯在监狱外或官府衙门前示众,枷锁最轻的三十斤,重的可达一百五十斤,是对罪犯精神上羞辱和身体上惩罚。如果罪犯带一百多斤的枷锁,用木板拼成的整个枷锁是非常大的,站不住,太沉了,蹲都蹲不下,太长了,更别说躺着了,重枷戴上,罪犯活不了几天。

    顺治皇帝一口气杀了好几个人,既然严惩了,觉得就应该一查到底,用血的教训杜绝这类事件发生,于是命令礼部把顺天府乡试考中举人的,都招回北京进行复试,不准缺席。复试时间和考题,全部由皇帝钦定。过了年,正月十七日,在中南海瀛台举行复试。每一位新科举人都由两名大内侍卫持刀押送,二十五日复试结果出炉,免去苏洪濬jun等8人的举人资格,继续查这八个不合格举人的幕后推手,四月二十三日,顺治皇帝在太和门亲自审问,把比着前几天应处死的这25人痛加训斥后,各打四十大板,流放尚阳堡,能去铁岭象牙山永久性旅游,已经算是法外开恩了。顺治帝还放出狠话,说从今以后,考官考生们都给我老老实实的,再有类似事件,看我怎么收拾你!

    刚过半年,就出了南闱科举大案。“南闱”发榜以后,中举120名,有不少是江南名士,但还不少是贿赂考官而取得的举人。半年前的“北闱”科举案罪犯受到严惩,大大鼓舞了江南学子,就造成了“群体事件”。当时公布成绩时,就有些落榜的考生拦住考官责问、怒骂。落榜的学子们怒不可遏,群集在江南贡院门前喊冤。有人还在门上贴了“大字报”:“孔方主试合钱神,题目先分富与贫(暗指考官方猷和钱开宗),还有一人将“贡院”两个大字改写成“賣完”(卖完)。“贡”字中间加了一个“四”字,改写成了“賣”(卖字的繁体);“院”字用纸贴去“阝”变成“完”字。讽刺堂堂选取人才的贡院,竟成金钱交易的商铺摊位。两位主考大人在考试结束返回之时,船过常州、苏州,又有大批士子追着船大骂,甚至向船上投掷砖头、瓦块。

    这又被监察--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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